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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没有。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法规第二十九条的法定,职工因工作遭受出事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法规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法规第三十八条法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法规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法定的工伤待遇”。
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生活护理费等。
法定并没有针对工伤复发情形进行待遇标准区分,因此,治疗工伤复发的医疗费报销与治疗工伤的报销标准比,没有区别也不会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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